梅州高新区、蕉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市属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落实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进度的通报》(粤经信珠西函〔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继续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明确的九大发展重点行业。请各地各相关单位在继续加大政策宣传的基础上,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 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 经 信 珠 西 〔 2 01 8 〕 7 9 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 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 号)等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汇总后将推荐文件(推荐文件一式二份,含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如无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请在项目汇总表中填写“无”并加盖公章),并于2018年10月26日前报送我局(技术与质量科)。
附件: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吴学明、林国玉;电话:2251361,电子邮箱:mzsjs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