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成立梅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热爱建设事业,坚持原则。
(二)熟悉住房城乡建设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原则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一)申请人员填写《梅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二)表格一式一份(扫描+电子版),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应领域业务科室。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2258280,mzszak@163.com;
建筑市场监管科:2244028,mzjzsc@163.com;
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科:2302006,mzcy88@163.com;
城市建设科:2302005,mzszgck@126.com;
科技节能和信息科:2260558,mzsszb@163.com;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2244733,gdmzfdc@163.com;
村镇建设科:2244803,zj2244803@163.com;
市容和环境卫生科:2302821,mzsrh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