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梅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梅州市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申报。申报单位在申报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项目评审。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0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91122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张凯   电话:0753-2265369          邮箱:mzszscqj@163.com

 

附件:《2020年度梅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19年1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0年度梅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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