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我省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21〕12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将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3日前正式报送我厅(材料工业处);

  二、申报公告的企业请提交相关材料一式5份,并附电子光盘。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原函〔2021〕125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晨楠,020-83135955)

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21〕1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