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平台(基地):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梅工信民经函〔2021〕9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平台(基地)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按顺序采用A4纸胶装或线装成册,一式五份,附电子光盘)于5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我局民营经济发展股,我局将择优推荐。联系人:李苑,联系电话:219698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梅州市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