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 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字〔2021〕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属地企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 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申报方式,申请企业(单位) 需在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中按指引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4月5日前通过网上申报。此外,请各企业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装订顺序按申报材料要求排列, 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PDF电子版,相关材料带原件核查,否则不予受理), 报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其中:品牌培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六份,其它项目申报材料需要提交一式二份。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 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表格)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申报.doc
梅州市商务局
2021年2月3日
(联系人:高森梅 电话:224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