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工信局《关于组织梅州市 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扫描电子版)于6月29日前报送至报我局产业技术促进股,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请各企业务必按照通知文件申报格式要求准备和提交资料(详见省、市申报要求),如不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材料的,由企业承担责任。联系人:朱定邦,联系电话:2196373。注意:1、完工验收以不含税口径进行核算投资额,2、备案证上计划投资也要核减对应税额(设备按13%税率核减,基建部分按9%税率核减,铺底流动资金不核减税金)。
附件:
关于组织梅州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