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属地企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申报方式,企业(单位) 在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smeimdf.org.cn)中按指引进行申报。请各申报企业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装订顺序按申报材料要求排列,相关材料带原件核查, 否则不予受理),报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其中: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需要提交三份(一正二副,副本均是正本的复印件,效力不同);品牌培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七份(五正二副)。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高森梅 电话:2249770 手机1356099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