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为有效防控风险,加强和规范土地评估工作,保证土地估价报告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纳入我局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为我局提供地价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备选库报名条件

1、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以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或广东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为准)。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工商注册登记住所应在梅州市范围内(不含在梅州市范围内注册的分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3、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

二、入备选库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或广东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复印件。

3、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机构所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三年来没有不良记录的行业协会证明。

注:以上资料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所提交资料用A4纸制作。

三、其他说明事项

1、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月15日下午6时前发给《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备选库资格确认书》。

2、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公开遴选入备选库按年度进行更新。梅县区套房、店铺、个人单体楼等类型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评估业务,由备选库中的土地评估机构承担。

3、我局有委托评估业务时,梅县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将公开遴选活动时间、地点提前1天告知备选库的各中介机构。

4、每次土地评估委托业务将以摇珠选号的方式确定,按签到顺序先抽顺序号,再抽中签号,活动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

5、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必须派出2名注册土地估价师会同梅县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人员一同前往实地查勘。

6、参加公开遴选入备选库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举行的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备选库活动。

7、公开选定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自行放弃评估的,将会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准参加我局举行的公开遴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入备选库活动。

8、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评估费用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算;支付方式为提交正式估价报告书后,待我局收到评估费用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出具了土地评估报告但委托方未采用或采用后土地使用者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其土地评估费用按《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25%计算。

9、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提交评估报告时间为3~5个工作日,自委托之日起计,特殊情况另外协商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府前大道区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七楼梅县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3、联系人:罗玲;联系电话:0753-2586599。

4、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