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区字〔2021〕1074号

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于2021年11月5~10日在上海举办。根据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组委会招商工作要求,我省将组建交易团组织采购商前往采购。按照广东交易团工作方案,省科技厅将继续组织科技交易分团开展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5~10日,国家会展中心(上海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

  二、展会规模及主要内容

  第四届进口博览会包括国家综合展和企业商业展、虹桥国际经济论坛、专业配套活动。其中企业商业展规划面积36万平方米,共设食品及农产品、汽车、技术装备、消费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服务贸易六大展区,设立乳制品、农产品、智慧出行、能源低碳及环保技术、集成电路、数字工业、日化消费品、体育用品及赛事、绿色智能家电家居、公共卫生防疫、康复养老、生物医药、创新孵化等专区。

  三、采购商组织要求

  采购商组织的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及高端装备、消费电子及家电、汽车、服装服饰及日用消费品、食品及农产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新兴技术、服务外包、创新设计、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以及能源低碳及环保技术、集成电路、公共卫生防疫、康复养老等。广东科技交易分团采购商的重点对象为我省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广东交易团科技交易分团的采购商尽快登录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iie.org),按要求登记注册报名,报名时按照属地或隶属关系选择广东交易团科技交易分团。分团将对报名的采购商进行审核,统一提交博览会。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黄莎莎,020-83717947、83163254

  邮 箱:skjt_huangss@gd.gov.cn

  (二)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郭昳琦、杨保志,020-83163891、83163862

  

省科技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