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正文共五章,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制定依据、概念和定义、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目标等内容。第二章评价和认定,明确了评价和认定工作原则、标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第三章动态管理,提出了管理原则和企业信息更新要求,以及有效期、违法违规和举报受理等管理要求。第四章培育扶持,提出了梯度培育的原则、内容和方式。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实施日期等。《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以附件形式发布。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工信部企业〔2022〕63号
第一章 / 总则
第二章 / 评价和认定
第三章 / 动态管理
第四章 / 培育扶持
第五章 / 附则
一
公告条件
二
评价指标
一
认定条件
二
评价指标
一
专业化指标
二
精细化指标
三
特色化指标
四
创新能力指标
五
产业链配套指标
六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