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入库摸底工作。

  鉴于我市暂无已获批复同意组建并实际运行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此次申报请按2023年省、市项目入库通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方向申报要求,开展本地符合条件并拟申报入库企业项目的摸底工作,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3),于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前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二、做好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请各地各相关单位组织目前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的企业,按照《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省入库通知附件1)进行申报。已获得工信系统专项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申报存在加贴设备铭牌、关联交易虚高价格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支持。

  (一)入库要求。1.项目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且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2.项目实施地需在梅州市境内。3.单个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总额(不含税)不低于250万元。4.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要由申报的项目申请)。5.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6.项目承担单位近3 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7.项目及相关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指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并提交项目申报入库相关材料。

  (三)项目初审。按照“谁推荐、谁监管”原则,推荐部门要组织相关业务股(科)室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资金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四)行文推荐。请各地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后将项目申报入库推荐文件(含项目完工评价申请、项目申请入库等内容),一并附上项目入库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同时组织相关企业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注册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相关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入库材料请于2022715日(星期五)前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入库。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对未入库项目不安排资金预算。项目入库储备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库。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评审核查工作,并制订相关评审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和择优排序,将排名前3位的项目纳入我市项目库(按梅州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23个的1/8核算),经局专项资金财审委员会审核和党组会审议通过,社会公示后,按省要求2022年7月3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省工信厅,争取列入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

             3.项目入库情况表

             4.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彬,电话:2251361,邮箱:gxjjs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