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开展科技创新上新水平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加快补齐我市科技创新短板,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和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着力发展创新平台,着力促进协同创新,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多措并举,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以提升科技创新“浓度”来提升经济发展“密度”和产业规模“吨位”,努力探索创新发展的新路径。
系统谋划,重点突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谋划构建有利于引入创新要素资源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需求导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和短板,紧紧抓住产业创新的关键问题、核心环节,创新思路举措,力争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 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和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顶层设计、机制创新、法治保障和资源统筹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紧紧围绕通过五年时间推动科技创新上新水平的目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凝心聚力、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务求实效,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每年有新进展。
(三)目标要求。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有突破、五年上水平”的总体目标,2019年,重点在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条件上取得成效,科技创新资源布局合理,重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主要短板基本补齐;到2021年,重点在科技创新产出上有突破,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至2023年,科技创新发展取得新水平,基本形成集企业创新体系、应用基础研究体系、科技孵化育成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和环境政策体系于一体的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新格局,全市主要科技创新指标位居粤东西北地市前列,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大幅提升。
区域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具备一定的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产业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实现较大突破。至2023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1%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5件;新增引进省创新创业团队5个;建成博士后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达到13个。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至2023年,每年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80家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提高至50%以上;拥有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数量(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等)达到150个。
科技创新平台增量提质。2020年,梅州高新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高新区。至2023年,各县(市、区)至少拥有不少于1家省级及以上创新发展平台;重点产业领域均已搭建公共创新平台,且具有较强的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零的突破,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6家以上,众创空间数量达到28家以上。
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全市激励、扶持创新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创新创业服务更加便捷,科技金融结合更加密切,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更加广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至2023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度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催生创新引领新动能。
⒈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继续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20家,至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由目前的194家增至280家以上。贯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至2023年,每年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⒉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加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打造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力争省级以上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平台数量由目前的108家增长至150家。在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广泛设立研发机构,至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提高至50%以上;加大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力度,至2019年经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实现零的突破,至2023年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5家;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中医药、重点学科等发展方向,择优发展、重点突破、支撑产业,新建一批高水平的省重点实验室;围绕建立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至2023年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达到5家;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建设省级及以上工程中心、技术中心,至2023年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数量由目前的82家增至1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⒊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围绕加快构建“5311”绿色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落实技改奖补政策和扩大政策受惠面,推动传统优势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加快烟草、电力、建材绿色化改造,推动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产业高端发展和转型升级,夯实产业创新基础。至2023年,引导超过5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资116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⒋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发展。 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加快创新型企业发展步伐。加强对已明确上市意向的重点后备上市企业的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和兑现扶持政策等工作,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至2023年,力争新增3家以上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⒌推进产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结合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三院一基地”(市农林科学院、广东省科学院梅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市医学科学院和梅州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平台建设,统筹创新资源在第一、二、三产业的合理配置,补齐重大创新短板,着力提升前沿引领技术以及核心关键技术供给能力,推进应用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
(1)市农林科学院。按照大农业的概念,将市属农业科学院、林业科学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水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整合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市农林科学院。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建立运转高效的新型农业科技体系。扩大院所自主权,建立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着重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发展,优化试验、示范、培训基地等科技平台建设,开展产业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以及科技成果的集成创新、试验示范和技术传播扩散活动。深化我市与省农科院共建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合作关系,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示范区(基地)。至2023年,在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富硒长寿食品等我市主要农业产业建设省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与我市农业大市发展相匹配的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农林科学院、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省科学院梅州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推进我市与省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落实,设立广东省科学院梅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我市生物与健康、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生物质高值化利用、资源与环境等领域和方向开展科技研发合作。2019年至2020年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期,落实办公场地、搭建基本架构、启动制度建设、拟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合作项目落地;2020年至2023年为拓展提升期,在完善体制机制、集聚创新人才、打造育成体系、推进成果转化、孵化培育企业、推进创业投资等方面取得突破;2023年至2028年为提质增效期,在促成重大产出、支撑服务产业、实现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加快推进“粤科新材料与绿色制造研究院”“广东省科学院富硒生物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微生物与大健康(蕉岭)研究院”等项目建设,至2023年,推动省科学院在各县(市、区)根据各自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合作建设至少一家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市医学科学院。把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促进医学创新的重要手段,支持市人民医院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建设梅州市医学科学院。充分利用市人民医院科研实验中心、生物样本库、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积极开展临床和基础医学研究,与夏咸柱、于金明、韩雅玲、葛均波等医学领域院士专家团队合作建成一批院士工作站,重点提高医学科技创新和临床转化能力,实现重大疾病的精准预防、精准诊断和精准治疗,形成在医、研、转、用等方面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格局。至2023年,建成高水平心血管疾病等学科的创新研究中心,争取获得国际前沿重大成果。[责任单位: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梅州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强梅州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把高新区这一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主阵地,打造为科技成果的聚集地,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
依托仲恺(广梅园)教学实践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争取国家、省各项科技计划的支持,积极承担各级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科研项目,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技术人才培训等服务。首期导入和启动观赏性鹿角灵芝种植、柚子月饼开发、药食同源艾草深度开发、院士工作站和蟑螂深度加工等项目。至2021年,实施3项以上重点示范项目,服务在梅州注册企业达到50家以上,引进各类技术研发人员30人左右,攻克行业关键共性技术5项以上,申请并取得国家专利或著作权20项以上。至2023年,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及培训服务、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逐步实现创收和良性发展,努力建成集高新技术展示、应用开发、孵化加速、培训服务、检验测试为一体的科技综合体。
依托华师昆虫生物发育学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广梅园研发中心,开展昆虫科学的理论突破和技术攻坚,并力求实施多方位、多层次的昆虫生物资源研究、开发和利用,推动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至2020年,建立昆虫行为学大数据模型;至2021年,完成提取虫体再生修复和抗菌因子,形成科研成果;至2023年,建立集科研、科普、科创、产学研相结合的生物科技成果集中转化基地。(责任单位:梅州高新区管理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围绕“5311”绿色现代产业体系,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引导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机制,合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引进重点高校、优势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在我市独立或联合本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和研发机构,围绕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创新平台。加快烟草、电力、建材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引领大文旅、互联网、体育三大新兴产业走新产业新业态高科技发展道路。推动我市电子信息、丰顺电声、大埔陶瓷和梅县金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发展,支持依托互联网、机电制造、现代农业、中医药等产业集群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至2023年,主要特色产业至少组建一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博敏电子、超华科技、嘉元科技、嘉应制药等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重点实验室,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至2023年,主要行业龙头企业普遍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重点实验室,推动形成以科技型大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⒎推进嘉应学院建设为高水平大学。加快嘉应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进程,加快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大力引进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开展基础研究和承接重大科技项目能力。至2023年,学院本科专业总数达到60个,理工科专业比例达到50%。争取新建1个国家级水平的特色重点学科,建设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理工科学科群和6个省级理工科研基地;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人才分别达到250名,具有国(境)外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20%,引进院士团队等高水平创新团队5个,省部级等高端人才8名;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专利授权量总数的25%以上,重大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项目15个以上,力争与200家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新建实训基地数量达到30个,建立产学研孵化基地10个以上,共建研究院数量达到6个,通过技术转化或者协同开发惠及高新技术企业80家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达到10亿元以上;争取国家级重大攻关项目取得突破,新增国家级项目20个以上,建成2个以上省级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建成6个以上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嘉应学院)
⒏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发挥好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财税激励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的新格局,激发企业主体和社会各领域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使每年科技研发(R&D)投入增长幅度大于GDP增长幅度,逐步提高(R&D)投入占GDP的比例,至2023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1%以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应用型科技专项,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支持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逐年加大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投入,至2023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度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达到2%以上,财政预算安排应用型科技专项资金规模中,市本级不少于4000万元,县本级共不少于60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发展创新载体平台,厚植创新支撑新优势。
⒐推进梅州高新区“以升促建”。以梅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大力提升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促进高新区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节点和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重要基地。发挥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分园区主体作用,积极落实“以升促建”实施方案。结合高新区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完善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紧扣创新驱动发展这一主线,发掘特色产业和展现发展愿景;突出创新要素,加快汇聚创新资源,配套完善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大力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龙头企业与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力争2019年梅州高新区列入国家科技部专家组考察名单,2020年梅州高新区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至2023年,梅州高新区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显著增强,创新资源链接体系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绿色、低碳、智慧园区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责任单位: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⒑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支持产业基础好、特色鲜明的县域产业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建设成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将县域产业园区打造为县域创新发展的引领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策源地、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把握省政府在全省布局建设超40家省级高新区的机遇,力争在2023年前,将未纳入梅州高新区“一区多园”的平远、大埔、蕉岭产业园区打造成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⒒发展县域农业科技园区。结合我市的资源禀赋和主体功能区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以推进县域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为抓手,大力强化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商业模式等领域全面创新。支持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按照“省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发展路径,一步一步向前推进,努力使园区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一步强化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构建完善的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一批标杆性品牌孵化器,遴选和推荐一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的市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力争至2023年前实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零的突破。加快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建设一批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提升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突出青创中心互联网经济产业定位,提升其服务功能,打造互联网经济集聚区,2019年完成世界客属青年创新创业中心虚拟孵化器建设,将青创中心建设成为集实体平台与云平台于一体、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的多功能平台,2023年前打造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构筑创新转化新高地。
⒔引进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深入推进我市与省科学院、农科院、电子五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仲恺农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院校的战略合作,推动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中介机构、大企业等与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各类科技资源向我市各产业开放流动,建立有利于促进我市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推动企业、产业、区域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创新体系。至2023年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验室或研究研发分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⒕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合作。积极探索构建创新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协同创新体系,加强与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主动融入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体系。大力引进大湾区及世界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促使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与大湾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我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设立科技孵化基地或研发机构,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至2023年,建设一批面向港澳青年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⒖探索军地协同创新。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国防科工系统领域央企、科研院所间的产学研合作,研究制定政策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与有“军工三证”资质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军民融合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推进军民科技双向转化应用。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机构等,引导和推动在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军民两用技术孵化育成基地。培育壮大一批具有专、精特色的民参军企业,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营造创新发展新生态。
⒗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人才新政“20条”,积极对接“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大力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以及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大力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行动,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吸引培育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杰出青年”等高层次人才。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加强人才交流合作,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继续实施“千名企业家培养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人才;支持企业培养更多的“工匠”人才。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引领作用。至2023年,引进农村科技特派员达200人以上;新增引进省创新创业团队5个;建成博士后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达到13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⒘发展科技金融融合。充分运用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两大政策性融资增信平台,为科技信贷增信服务。大力引进国内外风投创投机构,引导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投向初创期、种子期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科技企业信贷管理机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信贷优惠,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⒙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努力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技术供给水平,不断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重点面向我市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产业带、先进制造业领域,组织开展高质量专利培育,提升专利制度运用能力,形成一批高质量专利组合。培育发展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促进重点产业集群化提升知识产权发展与运用水平;运用专利引导我市重点产业及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及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力争至2023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达380件,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35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⒚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群众性特色科普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设施。积极推进科技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研发中心等公共实验室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力争至2023年形成以品牌科普活动为重点,以专题活动为辅助,以各类经常性活动为基础的科普活动新格局。推动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以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探究能力为主,全面提升中小学校的科技教育水平。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能力挑战赛等示范性活动。建立科普场馆和学校课程衔接、联动的有效机制,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构建一个适应青少年科学需求、符合现代科技教育发展规律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加强科学精神和创新价值的传播塑造,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杰出科技人才以及创新型企业典型的宣传。支持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设立“梅州市叶剑英科学技术奖”,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办好每年全市创新创业大赛,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 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利用3到5年时间加快建设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健全市县两级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职能,从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技术安全、产业安全、法律监管安全等方面做好科技安全风险防范,在科技项目管理、科研组织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开展科技项目监督评价、评估管理工作,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挑战,更好地促进科技应用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各级政府要把科技创新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科技创新工作,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推进的责任体系。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做好对接争取和贯彻实施工作,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创新政策支持等方面积极推动创新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
用好老区苏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给予更多倾斜支持。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梅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梅州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等各项创新发展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落实创新券、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支持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的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的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创新链各环节政策的协调和衔接,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
(三)强化服务能力。
加强市、县两级科技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各环节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科技工作指导与服务,密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实现精准高效对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创新绩效低下的难题,在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研发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为企业开展实质性服务。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大力推行实施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系统,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梳理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问题,在科技项目管理、创新人才流动、科研经费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所有权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科学高效的创新治理和业务管理体系支撑全市创新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
(四)强化评价监测。
加强对全市创新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对照全省科技创新监测评估体系标准,对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建立台账,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完成时限,定期对各县(市、区)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等各项主要指标进行监测,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