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由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保管工作,拟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有关的承包方档案、发包方档案、综合类档案、纠纷调处档案、照片档案及数字化成果等资料移交至大埔县档案馆。为保证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的搬迁工作。现向社会遴选服务机构,欢迎信誉好、有资质、熟悉确权档案资料的机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

  搬迁服务内容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实施内容

  备注

  1

  承包方档案

85572件

  1.核验纸质档案和所有著录条目;

  2.档案开盒下架;

  3.档案装盒上架;

  4.制定新馆上架清单;

  5.档案下架装箱装车;

  6.清点土地确权档案;

  7.搬运档案致新库房录入上架位置信息;

  8.整理上架;

  9.放药;

  10.数字化成果及服务器拆迁搬运至新库房等。


  2

  发包方档案

3858


  3

  综合类档案

197


  4

  纠纷调处档案

17


  5

  照片档案

17


  6

  数字化成果

1套


  三、服务机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维护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所需资料

  1.遴选报名表;

  2.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单;

  4.搬迁实施方案。

  (要求: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应密封装订。)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2月25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将申报资料一式5份装订密封邮寄到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二)评审。由大埔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参加遴选的服务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次项目的服务机构。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2月25日,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2.邮寄地址:梅州市大埔县农业农村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西环路85号),邮编:514299,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3-5556562。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