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府办函〔2019〕102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动
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梅州市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广东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函〔2018〕286号)的要求,为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推动我市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把壮大和优化工业投资作为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以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为突破口,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确保工业投资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推动广东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任务。立足生态功能区的新定位,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围绕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业投资力度,优化工业投资结构,重点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扩规模、稳增长,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占比,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为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推进亿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为重点的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2018—2020年,全市工业投资年均增长5%左右,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5%左右。
二、大力推动简政放权
(一)提高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效率。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办结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取消或委托、下放有关审批事项。积极推动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家、省行政审批事项权力下放承接工作,进一步梳理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审批事项,非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下放或委托各县(市、区)、梅州高新区办理。[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服务,提升审批效率。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缩小实施范围、减少审批前置、实行并联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其中,企业开办时间减至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内,报告表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目前约200个工作日减至100个工作日等。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优秀经验,推行线下办事“一次办结”,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动招商引资
(一)加强全市工业领域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与协调。强化全市“一盘棋”意识,健全市县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和项目流转工作机制,构建市县联动招商工作格局。在市级层面每年组织专题招商引资活动,力争推动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配套强的重大工业项目落户梅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外事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市工商联、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产业链招商。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现有骨干企业优势,突出以商引商,协同企业引进上下游产业链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健康食品、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实施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项目和强链补链延链的专精尖配套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围绕产业园区(集聚地)发展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工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加快产业链招商步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
(三)加大招商引资奖补力度。在市级层面依法合规制定灵活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新引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方向的项目,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产业共建政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给予奖补。加大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园区标准厂房,加快招商项目落地。对重大项目给予财政重点支持,有效落实招商引资按规定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用地保障
(一)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积极争取省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支持,对纳入省政府明确的重大工业项目,优先给予项目用地支持。对省预留的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加强与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加快工业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在土地供应前,达到开发建设的基本要求,防止出现“建而不能用”的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加大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圈地、囤地、炒地以及圈而不建、圈多建少等违法违规行为。规整零散不成片土地,加快规划片区式土地供应。落实“三旧”改造政策,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工业园区规划管控和项目入园合同约束,建立扶持政策与企业投资强度等相挂钩的制度体系,防止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狠抓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基地建设
(一)扎实实施中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中央、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安排,严格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监测管理,保障项目用地,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协调服务,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人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产业基地。主动瞄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依托现有产业园区(集聚地),努力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产业基地。围绕园区产业定位,推进穗梅产业共建,加快广汽零部件产业园、广药大健康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及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园、食品饮料产业园、省级广梅共建大数据产业园区等“园中园”建设及绿创中心建设。以“绿色创新小镇”为载体,加快引进一批创新引领型、环境友好型、产品附加值高的新型智造和工业服务类项目。支持我市培育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进4K产业发展,支持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严格环保执法,实行部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执法全覆盖,促使能耗、环保不达标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依法依规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等措施对各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处置。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加快烟草、电力、建材、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矿产加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推广一批绿色技术工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落实技术改造奖补政策。深入实施省、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面落实省、市财政统筹安排的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全面落实省、市、县财政安排工业领域有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动政银企合作,着力推进与各大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特别支持绿色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银行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合作。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的扶持政策,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部门对口服务梅州企业上市工作机制的作用,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实现直接融资,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工业领域资产证券化。支持工业投资项目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形式筹措资金。[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把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纳入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投资各项政策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责、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市发展改革局要牵头按年度编制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清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行业政策引导和工业运行分析,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市商务局要统筹、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工作;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业投资统计,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统计跟踪,指导工业投资项目统计入库,做到应统尽统,进一步提高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二)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工业投资政策研究、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导向,及时引导工业企业投资。每季度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情况通报全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未完成市下达任务且完成率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评估咨询机构的作用,积极培育工业投资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建立一批工业投资支撑平台,提升工业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跟踪服务。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业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牵头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