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猪规模养殖场: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1号)、《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61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我县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报工作,相关申报工作见附件。申报企业应于2022 年 12 月 20 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联系电话/传真:5592969)。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pdf

              2.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docx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