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工作,我县拟遴选承接试点县工作的县级生产托管运营中心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需承担职能
1、为地区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提供业务指导、市场培育、项目申报、运管代管理等专项指导和服务;
2、承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生产托管行业管理工作,推动生产托管服务需求和资源的整合,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3、筹建镇级服务中心,积极培养托管员,组织生产托管服务等类型培训,加强托管员的培养与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4、建设县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各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制度等;
5、培育农机、植保、劳务、技术、农产品分级分拣、冷链仓储等类型的以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6、牵头农业科研单位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农业先进技术的应用;
7、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新模式,包括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技术托管,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条件集中连片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农产品大单品分类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关键环节托管或全托管模式;
8、牵头成立县级农业生产合作服务联盟或联合体,整合全产业链服务资源。
二、承接县级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服务公司、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主体优先遴选。
3、原则从事生产托管服务时间两年以上,在农业标准化生产、农机作业服务,现代农业设施运管、农产品销售等领域有带头作用,具备较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带动能力。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服务队伍,有5名以上专职人员开展指导和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5、自身管理能力较强,服务主体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工作人员和机具设备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台账,有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存储能力。
6、同意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
2、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服务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自愿为原则申报,将《大埔县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dbnyjjgg@126.com,联系人:严曲萍,电话:0753-5550865。
3、组织遴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遴选,报局党组过会。
4、信息公示:拟遴选承接广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县级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在大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