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哪种身份的参保职工可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答:必须是缴费单位类型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我市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派驻机构等不属于企业的单位职工,不在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范围。
答:(1)本市正在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含异地转入)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答:职工应当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规定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时距取得证书时间已超过12个月的参保企业职工,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申领补贴)。
答:已申领了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的政策规定,不得再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技能补贴信息系统也会比对证书是否曾经领取补贴。
答:企业职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前,一定要确认其证书信息可以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dhrss.gov.cn/gdosta/)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如证书的颁发单位未及时将证书信息录入数据库,技能补贴信息系统无法校验证书真实性,将无法通过补贴审核。
问题6: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
答:一般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 元、高级(三级)2000 元的补贴标准执行。我省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按该补贴标准执行。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详见《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04号)。
答:(1)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或下载广东人社APP,注册验证后进行申请,无需到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实现“足不出户,补贴到手”。
(2)也可以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人金融账户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请。
答:根据粤人社办[2018]204号要求,企业职工申请时无需提供书面材料,但所有填报信息需据实填写。录入的信息主要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证书名称、证书类别、证书等级、证书核发日期、银行账户信息等。
答:(1)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进度查询,登陆后进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进度查询页面,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查询,可出现审核状态;
(2)点击下载广东人社手机APP -->分类-->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技能补贴申请进度,登陆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编号查询审核状态。
答:技能补贴信息系统审核后,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相关信息,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每月月中、月末进行拨付管理生成拨付数据,将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填报的银行账户。若因账号原因导致发放不成功,本次申请信息将无效,需重新申请。
温馨提示:
1、企业职工申请时一定要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若因个人填写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支付不成功,后果自负。
2、相关文件依据。
(1)《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府[2018]25号);
(2) 《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7]96号);
(3)《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梅市人社函[2018]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