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了行动指南。近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广东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初步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框架,率先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粤港澳创新圈,在全球创新体系中的影响力明显提升,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为全国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作出的重大部署。2015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等8个区域率先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今年6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东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简称《试验方案》),明确提出“将广东建设成为体制创新的探索者、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产业创新的策源地,努力使广东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跻身世界先进行列”。《行动计划》对《试验方案》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和改革举措进行了细化分解。
省发展改革委、省创新办负责人1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行动计划》的基本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主要围绕“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这一核心目标,突出珠三角创新引领与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聚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等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共100项省属权限创新改革事项,并从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深化开放创新等四个方面,加快推进16项经国家授权在我省先行先试的改革事项,以制度政策改革促进我省创新型经济发展。
《行动计划》要求,对于国家授权改革事项,省有关单位要根据“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尽早启动实施一批改革事项,争取年底前大部分能够落地实施,2017年全面推进实施。对于本行动计划提出的省属权限改革事项,须于今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