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国务院颁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家“土十条”)半年后,广东版的“土十条”亦正式出台,广东发力攻坚土壤污染防治有了落实的行动方案。2016年12月30日,《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省政府正式印发。至此,广东落实国家治气、治水、治土三大行动计划的“施工图”齐聚完成。
方案以2018年、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四个阶段提出工作目标。其中,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省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将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共提出10条任务、38款具体措施,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便于贯彻落实。
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并要于2017年6月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作为参与方案编制的主要专家,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肖荣波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根据实际,把全省2020年和2030年的阶段目标分别定在90%和95%.省里将会就土壤的安全利用出台一系列技术要求,以具体指导各地的土壤污染治理。
据了解,方案把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放在第一条,并要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2019年底前,韶关及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其他地区于2020年底前完成。
此外,方案结合广东实际,确定了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12大行业作为重点监管行业。
与国家“土十条”提出的8个重点监管行业相比,广东方案少了石油开采这个行业,而根据地方产业及其污染特点,增加了5个行业,即: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方案对这些重点监管行业从土壤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都作出了从严要求。
广东将通过多元化试点示范,打造土壤污染防治广东样板。按照国家要求,韶关市要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第二类试点是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市开展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提出重点在理顺污染地块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建设用地流转环境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确定行业准入条件、明确污染责任界定及责任追究原则、多元化筹措治理修复资金等方面开展试点,因地制宜出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模式。东莞市开展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试点示范。